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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卡尔"巴特的“唯基督主义”的神学诠释

供稿:HZSCT.ORG / 蒋翔 发表于:2016-06-14

《评:卡尔"巴特的“唯基督主义”的神学诠释》
—— 张效法牧师


前言:卡尔.巴特和布尔特曼的诠释学方法是处境式诠释,就是把古代经文在当时处境中的意义,迁移到今日读者的处境里,以致该经文昔日在听道者或读者身上所产生的影响,同样能够产生在今日读者的身上。一般的看法是,诠释者必须意识到,他所面对的古老经文,其任务是让经文自行说话,即诠释者必须先明白经文在原来处境中的含义,然后才能好好地应用。处境化[1]神学本质上是一种宣教学的概念。它不像解放神学诠释那么激进,而是循着“文化”的进路去解经。换句话说,就是《圣经》的话语必须适合今天的处境所需求的意义。
 
一、巴尔.巴特(Karl Barth,1901)的诠释《圣经》原则是以“基督”为中心的。他“绝对否认基督之外尚有其他启示。”[2]因此,启示的历史与救恩的历史变为同一的历史。如果仔细观察巴特所提的基督,已经不是《圣经》上的基督了。因巴特说:“基督就是神,也即说神降卑了自己。神在他自己的自由之中,超越了神人之间的鸿沟,显明他自己是上主。神似乎在基督里已冒了他自己仍然为神之险。”[3]巴特的基督不是历史的基督教信经中的基督,乃是神与人之间相互作用的方法。“神不是别的,乃是他在基督里与人之关系,人就是他在基督里对神的关系。与基督合而为一乃是神为人所预备的理想,并藉着启示为相互行动,基督就成为人自己的理想。一位离基督不能存在的神与离基督不能存在的人而混合的基督不是圣经中的基督。”[4]
 
巴特对《圣经》的诠释,其实是一种新的“忽视历史”的看法。他说:“我们的信心并不是基于历史任何一件事态,因为信心有真空,并不是从历史事件上得以填满,信心乃是从上面来的启示得以填满。”又说:“耶稣的复活是属于超历史境界的,并不属于历史。事实讲来,历史对于任何基督徒是毫无价值的;我们必须在超历史的境界中才能与耶稣邂逅。”[5]他这种对历史的看法是受到祈克果的历史观所影响。因此,美国费城威敏斯德神学院的教授范泰尔(Vantil)称巴特为“新新派”(NewModernism)是不错的。说他是“仍然保持着宽大派对《圣经》的批判态度。他不接受圣经‘无误性’。不但如此,他曾说:全部《圣经》是有错谬的,出于人的记录、如果有人想从其中寻找出无谬的部份,就表示此人不过是出于‘自我的意志‘也即’不肯顺服’。如果‘圣经无谬’为基督教与宽大主义之间所必争的要点;那么巴特很显然地是站在宽大派的立场上的。”[6]
 
二、巴特的这种“唯基督主义”的诠释路线,离不开当时他对“自然神学的公开反对”[7],就是“自由主义神学潮流的分歧。”[8]也是“对自由主义神学的批判,这种批判首先关注的并不是批判的历史,而是一种旨在理解《圣经》的神学之不足。”[9]其实也指向了“‘神学对海德格尔哲学诠释学的接受’,因为他已经感觉到:‘神学与哲学的密切合作,会为神学带来严重的危险。’”[10]于是他就“拒绝《圣经》之外的一切诠释。”[11]因此,巴特神学的处境化,“并不是针对诠释者的具体生存,而使针对着‘诠释’烟没了‘意义’的现实状况。”[12]他提出“耶稣基督的真理不是其他真理中的一种真理,而是‘这’真理,……认识他就是认识一切。”因此,“巴特的立场从而被称为‘唯基督主义’。”[13]“巴特的神学处境化主要是体现为他在现实语境中的针对性。”[14]
 
巴特认为耶稣的复活若是在“历史一方面所发生的事态,有如报纸或电视上所报导的每日新闻,就对于我们是毫无价值的。巴特不顾承认基督教传统上对于基督耶稣的二性的看法——基督的降卑与升高——两者在时间上有连续关系。耶稣本来就是神自己降卑了自己;照样,耶稣成了人之后也被升高。巴特认为关于神被升高为神的光景,是同语重覆。如果我们说神自己得以升高,就毫无意义了。因神本来就是超乎一切。巴特说:“在基督里,人性是升高了的人性,正如在他里面的神性变为降年了的神性一样。人性得以升高是因为神性的降卑。”[15]
 
 三、首先,在巴特眼里,基督是一切。巴特的“唯基督主义”处境化诠释之目的是要把基督教从自由派的手中解放出来,极力要恢复改革家对《圣经》的注重。但他的方法是以自由派的方法来对付自由派。他也因此被称“危机神学”。他认为神借着耶稣基督对我们说话,而“我”有回应,那么这就是启示了。所以启示包括了神对我述说在耶稣基督里的恩典和赦免,并我凭信心对这一种个人的话语的回应。按巴尔特那种强调“我”的回应,似乎是属于“读者反应诠释”的典范。[16]
 
其次,巴特不肯讨论耶稣的降卑为人,表示他与历史上的异端“神亲自受苦说”有同流合污之嫌疑。巴特似乎很不愿意将耶稣的位格与工作详细分开;这种态度的危险之处,就是太着重耶稣所成就的工作,而忽视了耶稣的格位。巴特虽提到“造成肉身为神人得以和睦的最主要的一点,因此而使神与人之间的鸿沟得以沟通……《圣经》也特别指出我们与神复和是藉着他儿子之死(参罗5:10;西1:22);我们与神和好是因十字架的血(参西1:22;弗16)。这些经训却与巴特所阐述的‘和睦的教义’背道而驰。”[17]
 
第三、巴特的“人人都在基督里被拣选”的观念,似乎是一种“新普救论”(“neo-universalism)。他说:“耶稣是每一个人的救恩历史。基督救恩圈子极大极广,因之也能包括佛教徒,孔教徒,道教徒,神道教徒,或回教徒等。从拣选到弃绝之间的界限容易跨越,且常有人跨来跨去。”[18]这种看法很危险,这是《圣经》所警告我们的离道背教的危险,变为无足轻重;同时因此使人忽视了圣经所教导的人类都当悔改与相信的呼召。
 
第四、巴特诠释文本时所应用的“反合性(Paradoxical)原则”,他把许多经文或是神的观念似乎是互相矛盾而其实不是的情况下,解释为“只是当中有反合性的原则”[19]。这样在现代人的思想中,可以用科学的方法来进行解经,而不至于互相矛盾。这对今日教会的释经讲道无疑是有益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