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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所传的话”是什么话?何谓“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该受的报应”?(2:2)
[ 作者:张效法 | 发布时间:2010-05-21 | 阅读次数:108 ]

答:“藉天使所传的话”,狭指摩西的律法;广指整个旧约,这是初期教会的传统(参徒7:53、35;申33:2;诗68:17;加3:19)。

“那藉着天使所传的话”,是指律法是从天使传下来的。但是《约》1:17说:“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这里提到律法是摩西传下来的。到底哪个对呢?两个都对。因为“律法是从天使传下来的”的话不仅是犹太人的信仰,而且是《新约》的印证。当司提反被石头打死前最后说:“你们干犯了天使所赐的律法”(徒7:53)。

“确定的”,表示“有效”、“发生效力”的。

“干犯”原文有“越过”、“轻忽”、“违反”、“不当作而作”的意思,强调违法的外在行为,是故意违背,违反诫命而犯法。指不当作而作,本意是人踏过用知识与良知划出来的界线,以致使神话语的圣洁和尊严受到干犯。

“悖逆”有“耳边风”、“不顺服”、“当行而不行”的意思,强调违法的内在原因,违背神的旨意。故意在行动中做相反的事,使神的旨意受到破坏。亚当吃禁果(参创3:1-13),拿答、亚比户献凡火(参利10:1-2),亚起贪心(参书7:)都是干犯悖逆神的人,受了该受的报应。

在旧约许多干犯律法的人,都受了该受的报应,如有一个咒诅并亵渎圣名的人,结果被治死(参利24:10-16);拿答、亚比户用凡火烧香,结果被火烧死在神面前(参利10:1-2);大坍、亚比兰等人背叛,最后被活活的吞下阴间(参民16:25-36);巴兰的贪财背命,结局也是被刀杀死(参民31:8、 16-17);以色列民的不信,导致倒毙旷野(参民14:32、35)。这些“前车之鉴”都是后人莫大的警惕和提醒。

这些人干犯圣怒,抵挡神命,叫做“干犯悖逆”。这两个动词连在一起是指“不听从以致犯(律)法”。以色列人在旷野怎样的不听从诫命而犯法,以致众人都死在旷野不能进入安息——迦南地。保罗也解释说亚当的犯罪是“干犯悖逆”了神的诫命(参罗5:17,19)。

这里提醒我们不但不应当轻慢、轻视、忽略神的话语,而且当好好的把神的道持守住,因为在《旧约》中,那些干犯天使所传的话语的人都受了该受的报应;何况基督在《新约》中所成全的救恩呢?我们如果忽略这么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第2节是讲《旧约》的人抵挡神,结果是受报应。第3节提到《新约》的人忽略救恩,结果不能逃罪。这两样是相对的,一个描写救恩在《旧约》里还没有显明出来时,律法是不可干犯的。一个显明《新约》救恩已经来到,我们更不能忽略。

“报应”意报酬、赏赐、工钱,这里根据上下文译“报应”或“刑罚”,都是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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